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印发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应急管理部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五章五十条,适用于应急管理相关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和应急管理部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具体包括:应急管理部作为推荐部门及应急管理部所属有关单位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项目;应急管理部设立的重点科技计划▲项目,面向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方面的科技需求,聚焦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中的难点、热点和“卡脖子”问题,重点支持应急管理重大基础理论研究、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先进适用装备研制等。 《办法》指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包括项目》牵头单位、课题承担单位和参与单位等)要严格▅落实好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实施和╱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权责一致的要→求,强化自我约束和自我规范,及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落实简化项目预算编制、下∏放预算调剂权、及时拨付经费、聘请科研财务助理、改进结余资金╲管理、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改进财务报销管理、优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等要求,确保科研自主权接得住、管得好。 《办法》还对应急管理部有关单位的职责分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应急管理部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等进行明◤确。
来源:中国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