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体现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保证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评标守则,望全体与会人员共同遵守。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及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招投标的政令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公平、公正地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
2. 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中的评标原则,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 评委应服从评标组织安排,按时参加评标,履行评委职责,遵守职业道德,排除干扰,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 如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应主动回避,以免妨碍评标结果的公正性;
5.全体与会人员必须对评标情况严加保密,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也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评审、比较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等与评标有关的情况◎,更不得有接受投标人吃请、活动、馈赠或利益等涉嫌〗不公行为,如有发生将追究其法律责任。